会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樊黎萍传达了山西省委省政府召开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督边改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指出,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各级各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及省委部署,强势开局、扎实工作,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但要看到,同中央要求及群众期盼相比还有差距。在第二次对接会上,中央督导组进一步指出我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八个方面的问题。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还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没跟上来,制度机制不健全,工作方法不科学。会议从十个方面对推动边督边改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把握斗争态势,不断强化思想认识。二要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担当作为。三要深入宣传引导,不断强化群众动员能力。四要坚持依法严惩,不断强化办案质效。五要加大核查力度,不断强化线索核查效果。六要加强行业监管,不断强化源头治理。七要坚决深挖彻查,不断强化挖根打伞力度。八要聚焦薄弱地区,不断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九要统筹协调指导,不断强化工作合力。十要提高工作水平,不断强化组织领导。
临汾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跃文强调,中央督导组与山西省委第一次对接会反馈了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二次对接会上,指出我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的八个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我们或多或少也存在,并对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严格履行好主体责任。要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升到更高层面,继续充实和加强扫黑除恶工作力量,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分内之事,自觉主动开展工作;二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履行好检察职责。要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分解,围绕自身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各类资料和台账,对涉黑涉恶案件做到快捕快诉,并及时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确保取得良好效果。三要进一步严格执法,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加大对检察人员的培训力度,准确把握“两高两部”关于扫黑除恶的指导意见,加强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联系,准确把握案件界限,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