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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检察院召开“大学习、大调研、
时间:2018-08-06  作者:  新闻来源:洪洞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根据省、市两院的安排部署,7月30日下午,洪洞县院召开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动员大会(以下简称“四大活动”)。党组成员晋鹏宣读了《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的实施方案》;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群智宣读了“大学习”工作实施方案;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樊黎萍宣读了“四大活动”领导机构及职责。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跃文作动员讲话。

  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跃文结合洪洞检察工作实际,就“四大活动”的开展进行了动员并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增强开展四大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四大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要求;充分认识到开展“四大活动”是检察工作顺应新时代新要求的有力之举;充分认识到开展“四大活动”是开创新时代洪洞检察工作新局面的迫切之需;新时代洪洞检察工作要有新作为,呈现新气象,再上新台阶。 

  第二,把正方向,突出重点,高质量开展四大活动。一是要围绕主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所提炼的“十五个坚持”是推动我县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在统筹推进活动中,要坚持边学习,明方向;边调研,寻路经;边落实,除困难,实现大提升,展示新形象。三是要高点筹划,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为指导,以立足新时代为基点,制定好阶段目标和长远规划,一步一个脚印推进“四大活动”的开展。四是要争创一流业绩,力争每年推出一批过硬的标致性业绩“产品”,让洪洞检察工作不断展现新的风采。 

  第三,强化领导,上下联动,确保“四大活动”取得扎实成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活动有序推进;二是强化落实责任,发挥领导特别是党组成员的标杆作用,抓好队伍的落实责任;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摈弃官僚主义,力戒形式主义;四是营造浓厚氛围,综合运用网络、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各种形式,展示检察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宣传典型精品案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通过动员大会,县院全体干警切实提高了对开展“四大活动”的思想认识,明确了此次活动的重大意义。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饱满的情绪和十足的干劲,砥砺奋进,既要做活动的参与者,更要做活动的践行者,扎实工作,认真履责,把高检院,省院和市院的决定部署落实到位,为洪洞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为洪洞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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